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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,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,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
一、确定申报时间
纳税人应当自年终了之日五个月内,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。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,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,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。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,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。
二、填写申报表
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申报纳税窗口领取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(A类)》2份。或到国税局网站下载、打印整套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(A类)》,依填报说明,填写一式两份纸质报表或在税务局网站上直接填写申报表。

三、 办理申报
纳税人持填写好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(A类)》和以下资料到办税服务大厅申报纳税窗口进行申报。或通过网络远程申报。
四、缴纳税款
经税务机关审核,纳税人提供资料完整、填写内容准确、各项手续齐全、无违章问题,符合条件的,当场办结,并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(A类)》上签章,返还一份给纳税人。当期申报有税款的,纳税人需缴纳税款,税务机关确认税款纳后开具完税凭证予以办结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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